国庆餐饮消费警示
[ 时间:2009-09-22 10:14:51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68次 ]

       国庆中秋8日长假将至,各种外出聚餐、旅游就餐和食品消费必然增加,由此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风险相应增大。而且近期广东气温较高,食物极易受到污染变质,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为此,卫生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卫生,确保身体健康,过个愉快的国庆中秋假期。

        1.外出聚餐或购买熟食卤味,都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设施和条件良好、卫生信誉高的餐饮单位,不要光顾无牌无证的饮食小摊档。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有变质或异味异物,尽量少吃或不吃生的水产品,不吃果子狸等违禁食品,不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食物最好当餐制作享用,隔餐食物除应及时冷藏保鲜外,与外购熟食一样,需经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

      2.采购食品应选择信誉较好的大中型超市、农产品市场,不在无证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选购食品。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购买厂名、厂址或产地、生产日期齐全,且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的食品;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同样应注意散装食品销售区域是否标注出食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

        3.外出旅游时,特别是选择“农家乐”时应注意到证照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就餐条件、住宿条件及餐饮具消毒条件好的“农家乐”游玩。

        4.万一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合法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病情。如果怀疑是由于餐饮消费而造成食物中毒的,要保存好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以及有卫生问题的饭菜原状,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得到调查。

        民治卫生监督所值班咨询电话:137243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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